你以為「番茄是水果還是蔬菜」只是茶餘飯後的趣味話題嗎?
事實上,這個問題不但曾引發激烈爭論,甚至一路鬧上法庭,最後還由美國最高法院親自做出裁定。
這起超過百年的案件,也成為法律史上最知名的食物分類爭議之一。
一顆番茄,引發的關稅大戰
時間回到19世紀末。
當時美國政府規定,進口蔬菜需要繳納關稅,而水果則享有較優惠的待遇。
因此,當一批進口番茄進入美國時,進口商認為:
番茄裡面有種子,從植物學角度來看屬於果實,理應被歸類為水果。
如果成功被認定為水果,就能節省不少關稅成本。
然而,美國海關並不同意。
海關認為,番茄在日常生活中一直被當成蔬菜使用,因此仍應按照蔬菜課稅。
雙方各執一詞,最終將案件一路告上美國最高法院。
最高法院的答案:番茄是蔬菜
1893年,美國最高法院針對這起案件做出判決。
令人意外的是,法官並沒有否認植物學的定義。
法院承認:從科學角度來看,番茄確實是一種果實。
但判決同時指出:法律在解釋一般商品時,應採用大眾日常生活中的普遍認知,而不是專業植物學分類。
法官認為,人們通常會把水果當作甜點或餐後食用,而番茄則經常出現在湯品、主菜、沙拉及各種料理之中。
因此在一般人的認知裡,番茄更接近蔬菜。
最終,最高法院裁定:在法律與關稅適用上,番茄應被視為蔬菜。
於是,番茄正式成為少數被最高法院認證過身分的農產品之一。